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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审计科工作职责
2015-07-17 09:43   审核人:

 

一、起草、修改、拟定学校财经审计工作制度、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。

二、起草、拟定财经审计科年度工作计划、编写工作总结和有关上报材料。

三、按照学校要求或接受组织委托,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:

1.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;

2.预算执行和决算;

3.科研经费和学位点建设、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;

4.内部控制审计;

5.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;

6.经济管理和效益审计 。

四、根据需要,提出外聘中介机构或专家的申请。

五、督促被审计对象开展审计整改工作,实施后续审计,检查、报告被审计对象审计整改情况。

六、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立卷、审计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归档及保密工作。

七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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